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澳门新葡萄新京app官网《关于开展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遴选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长白山学者”招聘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条件通知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设岗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二级学科:卫生毒理学
岗 位:特聘教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长白山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的人选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人选应是在国内外相应领域或学科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达到或接近“”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2)申报人选在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应符合《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由于“长白山学者计划”是省级人才支持计划,目的是培育一批具有国家级称号的人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两院院士、人选(不含“”)、和讲座教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特支计划”入选者等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及以往获得过此类称号的人员均不在申报之列。
(4)“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重点在引进外部人才,“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的推荐人选必须为“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人员。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岗位条件及要求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在公共卫生领域里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条件:
①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重大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10篇以上,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
③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学院工作。
(三)岗位职责
1. 把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组建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创新团队,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任职期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核心课程,并在教学改革和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3. 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任职期间以负责人身份积极承担国家及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发表被SCI检索的系列学术论文、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开展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政策待遇
1.长白山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待遇详见“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校外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由学校予以配套,校内拟聘人员的科研支持经费的配套部分,由设岗学科所在单位酌情配套。
2. 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需求,给予拟聘人员其他相关政策支持。
3. 拟聘人员的待遇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五)考核管理
1.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签订聘任合同后,按照“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进行聘期内考核管理。
2. 特聘教授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讲座教授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二者聘期均为3年。
3. 学校将对于拟聘人员在聘期完成之后,予以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聘用人员,学校优先支持申报更高的学术称号,并按照学校相关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给予相应待遇。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见学校校园网主页、校友会等相关网站,设岗一级学科名称,岗位、二级学科、基本申报条件、相关待遇等信息见招聘要求。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学校、学院及相关学科网络等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通过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推荐等渠道,以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
(三)应聘者材料审核。学院对应聘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材料审核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四)候选人初步遴选。学院根据本学科设岗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按照推荐限额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对申报候选人进行初选后,有序向学校推荐。根据学校要求,设岗学科可兼报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设岗学科初步遴选后上报2名推荐人选,其中,校内教师不能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五)报送材料。请申请人于4月18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至学院。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4)一式3份(不另加封皮,双面打印并胶装),同时报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2.申请人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一册,胶装),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六)遴选结果的公示及上报。学校将依托学术委员会、校人才与学术工作小组等组成专家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1.严格审核、遴选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长白山学者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程序、基本条件等要求,组织候选人的遴选和推荐。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主要学术成就、科研与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和科学精神等。
2.由于此次遴选的为2014年度“长白山学者”,因此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成果等的截止时间按2015年1月1日之前进行认定。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中优先校外人选和中青年人选,综合考虑重点建设学科布局,评审后按省里相关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 关汉升
电 话:85619431 18943677776
邮 箱:921644019@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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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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